摘要: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和其他学者都曾对美国由学生运行的法律评论提出批评,他们声称学生没有教职人员所有的必要的知识深度和学术编辑工作的必需经验。在很多案例中,评论、编辑文章的学生编辑缺乏关于文章主题的相关知识,也没有编辑他人作品的经验。鉴于此,他们认为,学生编辑对于承担美国法学学术(1egal scholarship)“守门人”的集体角色准备不足。如果这一判断成立,那么由学生运行的法律评论其价值应仅在非学术方面,例如为雇主提供招聘机制。这场争论似乎产生了一个悖论:法律是一个宽泛而重要的学科,然而出版学术刊物的组织却并非为了学术目标,并且没有能力去强调学术目标。假如这一情况属实,那么“法律评论编辑所犯下的暴行”应该被广泛地抗议。然而事情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