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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法权利理论的梳理与分析

日期:2023-11-07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4年第1期    作者:张雪城    浏览:

摘要:权利总是主体间法律关系的反映,其实质内容是一方主体所享有的特定利益。自步入法治国时代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就为法律所规制,形成了区别于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公法关系。公民在这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个人利益被分为两类能得到法律救济的公法权利与不受法律保护的反射利益公法权利理论就是研究这两种不同利益的学说。公法权利理论起源于德国,脱胎于德国的国家法学,经多位德国公法学大家的阐释发展后自成一系,成为对抗公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指导构建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理论。

关键词:公法权利 反射利益 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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