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高等教育资源的性质以及相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否步入高校继续深造对于考生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如何操作择优录取的遴选机制对高校而言也是一种十分必需的自主权力。然而,实践中两者却是频繁较量且往往导致了许多正当权益的牺牲。若要实现双赢与互惠,则需要在考生受教育权的底线和高校自主权的边界的相交地带搭建适当的平衡机制。透过对考生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现状的剖析可知,要充分实现考生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需从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方面共同下对策。
关键词:高校自主权 招生录取阶段 受教育权 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