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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的方法问题——以“法学和语用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参照

日期:2023-11-06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3年第5期    作者:王业坤    浏览:

摘要:目前,中国法律语言学的研究多数是在法学理论之外研究法律语言,研究目的在于为法律实践提供具体的服务。基于这样的研究认知,法律语言学研究方法以实践性研究方法为重,似乎忽视了理论性研究才是法学理论研究的主要方法。实践性研究方法不仅和法学理论研究存在许多的矛盾,而且自身也存在难以克服的不足之处。法律语言学如果仅仅强调实践性的研究方法,那么将削减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价值。“法学和语用学相结合”的研究虽然属于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一部分,但是目前中国的此类研究多数在法学理论框架内进行,并同时重视理论性研究方法和实践性研究方法,可以说为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参照,也即法律语言学可以在目的、思维、内容、研究风格等角度寻找法学理论和语言学的契合点,在法学理论的框架内采用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的方法进行研究。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研究的方法法学和语用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法学理论 理论性研究方法 实践性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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