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转型期的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面临各国反补贴的严峻考验,尤其是在与中国经济改革息息相关的国企改制中补贴问题上,补贴利益传递分析中的“市场标准”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通过对WTO争端解决机构对私有化补贴利益传递相关案例的研究,概括的说,当补贴的接受者是国有企业,而受调查产品的生产者是无关联关系的改制后企业时,调查机关有必要以正常市场价值为标准进行利益传递分析,但同时要注意,在市场价值公平独立交易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利益被抵消,只是产生了“可以辩驳的假设”,调查机关仍然需要个案考察。
关键词:私有化补贴 利益传递 中国国企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