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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06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3年第4期 作者:毛瑞若.维罗里、董政 浏览:次
摘要:“国家理性”(reason of state)概念在欧洲16世纪的诞生以及在l7世纪的传播关涉一种政治理解上的变革。众所周知,“国家理性”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即它声称国家维存的目标——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统治(合法或不合法)——能够采取任何手段来追求,而不管正义与否。在呈现政治(politics)以及政治人和政治科学概念的深刻转变的意义上,这一概念的出现就是一种变革。然而,尽管其极为重要,但是当代学者只是很少或几乎没有人关注它。这就促使我去谈及这一被遗忘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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