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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0年第6期 作者:朱秋沅 浏览:次
摘要:自1951年《暂行海关法》实施后的近六十年来,我国将海关法归属于行政法的认识从统一明确向多元模糊转变,对海关法性质的表述趋于多元化。为了保障海关立法与执法的正确性,必须对海关法性质的认识予以方向性的把握。通过对我国海关法多元化的发展过程探讨,并将当代海关法立法价值取向、法律关系、调整与救济方式等与经济法比照分析,可以认为,我国当代海关法以行政法为性质起点,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已经转变成为经济法的典型组成部分。
关键词 海关法 性质 行政法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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