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11年 > 第五期 > 学术争鸣 > 正文
日期:2023-12-10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1年5期 作者:范志勇 浏览:次
摘要:捐赠财产物权问题是一个同时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难题。捐赠财产的产生过程的实质是第一次公益法定信托行为,在捐赠的信托本质的前提下,用捐赠财产共有权,来解决捐赠财产的归属问题。对于某些特殊的捐赠财产,或者某些理财实力薄弱的受赠人,在捐赠财产的利用过程中,通过第二次公益意定信托行为,即一种再信托,实现捐赠财产的增值和效益最大化。而捐赠财产物权可以划分为所有权归属和利用两部分,理顺了捐赠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捐赠财产的物权关系也就清晰了。
关键词 捐赠 捐赠财产 捐赠财产共有权 公益信托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