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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1年3期 作者:徐翔 浏览:次
摘要:我国《公司法》解释(三)首次确立了股东除名规则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适用,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但是关于该项规则的基本构造,《公司法》解释(三)并没有提供完整的内容。股东除名规则,应具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即特定股东自身所存在的"重大事由"。除名规则要具有正当程序,应以穷尽内部,救济原则,人数决与资本决相结合为方法,设定不同的表决机制,济重法院的司法审查程序的构建。
关键词 股东除名规则 基本构造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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