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作为贸易救济的两种方式,一般认为两者在理论上存在着较为明确的区分,并且由于前者针对不公平贸易,后者针对公平贸易而不存在同时适用或者在效果上等同于同时适用的可能。但是,在实践中,欧盟、美国已经出现了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累积适用,这实际上导致了不公平的结果。通过对WTO法律文本、欧盟、美国在实践中作法的分析,可知导致同时适用的原因是由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构成要件并非象学界探讨的那样泾渭分明,而是在认定上存在着一定的模糊的重合,而这样的重合是实践中必须引起重视的。
关键词 反倾销 保障措施 严重损害 实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