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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3年第2期 作者:孙振 浏览:次
摘要:从域外的立法看,庭前会议程序具有有效负担资讯功能、规范公诉权行使、明确争点与提高效率的功能,体现出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而庭前会议在审前非法证据的排除中应扮演何种角色,直接显现出两大价值间的博弈。公正与效率兼顾应成为庭前会议的制度落脚点,在此前提下坚持排除非法证据的三项标准:重大案件的标准、“显而易见”的标准与“较易证明”的标准。同时逐步规范、细化庭前会议的具体操作程序,使其在审前非法证据的排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庭前会议 审前 非法证据 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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