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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9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1年第1期 作者:刘岭 浏览:次
摘要: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主要是关涉过错是否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必备要件的问题。这一问题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的热点,在《合同法》制定的立法动议和草案讨论阶段,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更是达到了高潮。在《德国民法典》历史嬗变过程中,过错原则在违约责任体系中的地位也发生微妙的变动并且设置了新的规则,明确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特别是在给付障碍法中的变化及其蕴含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合同违约归责原则的确定有很好的制度启发意义。
关键词 德国法 过错 违约责任归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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