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是自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最为严重的一起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案件。基于对"衡阳贿选案"的理解,笔者从法律制度、经济利益、社会文化三个层面分析贿选问题存在的原因,继而探讨了"衡阳贿选案"引发的"溯及力"问题和"筹备组"问题 认为应当通过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加强选举组织机构的独立性,引入竞争选举,完善选举救济制度等措施治理贿选问题,把切实有效的贿选治理措施与选举制度完善的目标相结合才能铺就一条可行的制度完善之路。
关键词:“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 人大代表选举 贿选原因 治理贿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