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平台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17年 > 第六期 > 民商经济法论坛 > 正文

税收法律关系二元论视角下税收事先裁定的本质勾勒与制度设计

日期:2023-11-20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7年第6期    作者:林俏俏    浏览:

摘要:《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引入的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是一项新型税收程序设计,事关我国税收征管方式的现代化转型进程,但最终被正式文本删除。我国税法学界对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分析包括了行政服务、行政承诺及税收契约等观点,但均未从二元论这一理论基石研究其本质属性,因而掣肘制度的发展。基于税收法律关系二元论视角,税收程序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权力关系,税收事先裁定应被界定为行政承诺这一新型行政行为。在此基础上,为推动税收事先裁定的“入法”,应当结合税收法定主义与纳税人权利保护思想,重新设计税收事先裁定制度,以实现其应有的增强税法确定性进而造福纳税人的功能。

关键词:税收事先裁定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定主义 行政承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