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起诉是民事诉讼的第一道门槛,而我国对于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的混同使得立案登记制下诉讼高阶化等问题难以消解,并成为当前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必须予以正视的障碍。究其内因,除立案登记制实效尚浅外,一方面,立案登记标准的泛化与法院的多元审查职能间的矛盾仍然存在;另一方面,法官绩效考核的压力、诉讼费用标准过低等问题都不容忽视。应当承认,当下对起诉条件的文本阐释应在现有法律规范的语义范围内,从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出发,对起诉受理阶段中当事人诉权保障的需要与滥诉所致司法资源的虚耗进行平衡。具体而言,应当在登记立案标准的规范化、登记要件和诉讼要件体系的构建、诉讼费标准和配套制度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优化。
关键词:立案登记制 起诉条件 诉讼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