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法律没有明确对滥用行政诉权行为进行规范的前提下,司法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滥用诉权应当十分审慎。目前看来,一些法院倾向于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为“滥用行政诉权”的认定依据。然而,滥用行政诉权应以享有行政诉权为前提,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却又是享有行政诉权的前提。也就是说,当事人起诉事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是滥用行政诉权的前提,如果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事人根本不享有行政诉权,更谈不上构成滥用行政诉权。因此,法院用“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认定当事人构成滥用行政诉权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关键词:滥用行政诉权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诉权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