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文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的提升,文物数字化和信息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对文物信息资源的保护提出新的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文物数据、文物信息的内涵与关系,对文物信息资源概念进行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文物信息资源的法律属性,主要从财产属性及非物质性两个角度进行解读。同时从必要性和可行性角度探讨文物信息资源的可版权性,重点从作品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文物信息资源是否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最后指出文物信息资源的版权保护需考虑其公益性、传播性与共享性。
关键词:文物信息 资源法律属性 可版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