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罪数理论应当实现机能主义的转型,以全面而不重复的量刑评价为面向。就此,所谓竞合,不是单纯行为的竞合,而是行为事实符合的不同犯罪构成要素之间的竞合。一方面,在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上,应以是否仅适用一犯罪构成,就足以评价行为事实实现的全部犯罪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判断。在竞合的前提下,仅以一犯罪构成即可对行为事实实现的要素进行完整评价的场合,是法条竞合。另一方面,交叉关系的竞合,是指行为实现的不同犯罪构成的要素之间存在交叉的情形。于是,仅适用一犯罪构成,无法完整评价呈交叉状态的事实要素,所以交叉关系竞合不是法条竞合,而是想象竞合。
关键词:机能主义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交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