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的反垄断规制应当有其规制基础、规制原理及规制标准上的独特性。但现有研究与司法实践在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的交叉融合问题、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的反垄断规制内在逻辑和拒绝许可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等领域仍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误区与不足。对此,可借助利益平衡视角正视反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平衡反垄断规制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地位,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明确反垄断法适用于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在先承诺”基础,排除必需设施理论的不当运用;通过具象化认定标准中“正当理由”的具体形式与判断路径来完善标准必要专利拒绝许可行为的反垄断规制研究。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 拒绝许可 反垄断规制 利益平衡 必需设施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