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规制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诸多法律中,消费者法略显尴尬。在现有规范资源的前提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宜以消费者组织为切口,重申在个人信息保护规范与实践中的地位。从经济分析视角出发,消费者组织具有拓宽消费者理性边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逻辑内核:从历史脉络进行透视,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总是与特定时代的市场经济特质紧密相关。数字经济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严峻形势,呼唤消费者组织引领新时代的消费者运动,实现观念和职能的进阶。消费者组织应从消费者咨询教育、社会活动与监督、消费者争议解决三大维度入手,发挥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职能。有关部门应予以引导、鼓励和支持的配套政策措施,让消费者组织拥有充分施展的空间。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