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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退市整理期”制度在新三板市场的适用

日期:2023-11-25    来源:《研究生法学》2019年第4期    作者:朱绍纲    浏览:

摘要:退市整理期是公司退出证券公开交易市场过程中实现投资者保护的重要程序制度设计。截至20194月,已有超过3000家挂牌公司从新三板市场退出,且退出新三板市场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良好的公开市场退出制度对于新三板市场的稳定发展以及投资者保护至关重要,退出程序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关乎新三板市场退出制度的优劣。通过比较境外主要创业板市场和国内沪、深交易所市场对退市整理期的制度实践,分析退市整理期制度对于投资者的成本和收益,发现新三板市场应建立退市整理期制度,但基于新三板市场的现状,退市整理期须区别适用,对创新层挂牌公司的终止挂牌程序实行退市整理期制度,若创新层挂牌公司系主动终止挂牌,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进入退市整理期,若创新层挂牌公司系强制终止挂牌,则强制进入退市整理期

关键词:退市整理期 新三板市场 “成本-收益”分析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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