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余金平案”的焦点之一就是检察院量刑建议权和法院量刑权的争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量刑建议有其独特的价值,但法院的量刑权也不容肆意侵蚀。这一制度的构建系基于缓和的家长主义,吸纳了契约精神中协商合作的理念,可远未达到自由主义的契约程度。然而检法机关未能对制度背后的理念理解一致,实践中对于权力的运用存在一定的异化。二者未将量刑正义作为共同的目标,未对量刑的实体根据形成统一的认识,未能进行良好的协商沟通,使权力没有形成积极的制衡状态。新型的检法关系应是良性协作的关系,在实践中应积极探索二者良性协作的路径在量刑中既要把握好报应正义和预防正义,也要兼顾好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追求真正的量刑正义。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 量刑建议 检法协作 量刑正义 “余金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