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平台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20年 > 第二期 > 学术专论 > 正文

网络平台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以数据相关市场为中心

日期:2023-11-27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0年第2期    作者:李世佳    浏览:

摘要:网络平台的核心特性是数据性,由于规模经济、网络效应和转化成本的存在,网络平台在收集、分析和使用数据的过程中会产生数据竞争优势,从而可能在数据相关市场中形成市场支配地位并引发滥用行为。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起点是界定相关市场,应当将替代性分析作为界定数据相关市场的关键方法,根据网络平台服务的不同特性以及地域性因素进行市场划分。认定网络平台在数据相关市场中的市场支配地位时,首先鉴于行业的特殊性,需要格外注意对市场动态性的考量;其次需要对不同数据进行分类考察,在数据用于交易的情形下,可以通过计算传统的市场份额来认定其市场支配地位,在数据没有被用于交易的情形下,则可以通过其独占某类数据而他人无法开发或获得来推定、也可以通过计算其数据收集数量来认定其市场支配地位。

关键词:网络平台 数据竞争 数据相关市场 市场支配地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