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男性话语霸权的影响下,法律性别的二元结构已形成并固化。法律中的女性形象逐渐从男性的客体转化成为了男性的辅助性角色,究其根本是女性缺乏话语权的表现。目前法律的性别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满足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需求,还使得女性承受了更多的误解与压迫。后现代女性主义主张女性应当紧握话语权并通过性别操演的理论解构当下性别的二元结构,但这一主张同时消解了女性主体。真正实现性别正义的逻辑应当是保留“女性”这一权利承载的主体,在尊重自然性别的基础上,逐步淡化社会性别的概念,并通过主体间的有效商谈来贯彻男女的实质平等。
关键词:法律 性别 后现代女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