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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7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0年第1期 作者:郝亚军 浏览:次
摘要:知名名称可以与特定主体建立指代性的联系,从而成为特定主体美誉度和影响力的载体,知名名称反注册保护正当性在于对特定主体美誉度和影响力的保护。利用商品化权对知名名称加以保护存在难以克服的问题;在现行法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能够证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重要意义在于,其明确了知名名称的保护规则;以混淆、不正当性作为要件,有利于合理确定保护范围;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善意"豁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市场主体的行为自由。
关键词:知名名称 商品化权 “葵花宝典案” 善意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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