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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4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1年第1期 作者:荣予畅 浏览:次
摘要:数据竞争并不利于数据价值的挖掘,只有数据共享才能充分发挥数据的价值。然而,由于各方权责不清,无论是个人用户还是数据企业对于数据共享都存在着诸多担忧,比如数据产权制度的建立是否有利于数据共享。本文以企业间的数据争夺战为起点,围绕数据产权三大争议,论述数据共享中存在的数据控制以及隐私权冲突等问题,表明数据共享以数据有序利用为前提,而数据产权化为数据共享提供保障,数据产权存在正当性。应当以促进数据共享为目标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兼顾数据安全与红利。
关键词:数据共享 数据竞争 数据产权 数据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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