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二十世纪初的进步主义改革运动中,法的个人本位观念开始衰退,法律活动与社会发展都亟需一种新的本位观念的指引。罗斯科·庞德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通过对既有学说的梳理总结描绘出了文明延续、社会控制和法律运作之间的关联图谱;并在使用“社会工程”等概念的同时,通过回答“法律是什么”与“法律为什么”完成了对法的社会本位观念之建构。此外,庞德又前瞻性地提出未来应发展法的融合本位观念,强调法之个人本位观念与社会本位观念的互相融合。然而,因庞德未深挖“社会利益”的具体内容,以致该理论陷入概念迷局,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理论界在进行当代反思时,应对“社会利益”理论予以修正,促使其为法律实效的发挥提供正确指引。
关键词:《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个人本位 社会本位 融合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