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平台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平台链接 > 学术刊物 > 过刊下载 > 2022年 > 第二期 > 刑事法专论 > 正文

刑事职业禁止“从其规定”条款之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3-10-12    来源:《研究生法学》2022年第2期    作者:杨浚泽    浏览:

  摘要:《刑法》第37条之一第三款即“从其规定”条款,使得行政职业禁止和刑事职业禁止联系起来。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存在的修正适用说、优先适用说、同时适用说三种观点,均不能恰当理解和适用这一条款。正确理解与适用“从其规定”条款,需要立足限制适用说,在通过体系解释方法限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范围的基础上,运用文义解释方法得出“从其规定”的形式含义,并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下的行刑衔接要求得出“从其规定”的实质含义,以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是否规定了“被判处刑罚”这一体现出衔接性的适用前提为标准,对行政职业禁止进行区分,分为衔接性行政职业禁止和非衔接性行政职业禁止,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不同方式适用刑事职业禁止。

  关键词:“从其规定”条款  刑事职业禁止  行政职业禁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