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研究生申报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的通知

日期:2017-11-27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研究生发表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体正式注册在校且未超基本学制年限的全日制研究生(三年制2015、2016、2017级和二年制2016、2017级研究生)。

二、论文发表要求

1.申请人须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名义,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发表5000字以上的论文。权威期刊、核心期刊的范围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规定为准。

2.发表时间: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11月25日(2017级研究生在办理研究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籍前发表的除外)。

三、申请程序

2017年研究生申报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工作正式启用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申报模式,具体程序详见附件。

1、申报人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发表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申请表》,并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扫描件(须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等相应材料)。申请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4日下午4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系统申报结束后,申请人需下载并打印申请表,连同所发表论文(须包括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等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于2017年12月8日之前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汇总优秀科研成果(论文)奖励申请材料,经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研究生院旧1号楼315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8456。

四、奖励标准

发表在权威期刊的,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元,发表在核心期刊的,每篇奖励人民币500元,同一篇文章如同时符合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的要求,以奖励高的计发,不重复发放。

五、其他

研究生在《关于博士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补充解释》(法大研字[2013]39号)规定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中华法系》、《诉讼法研究》四种刊物和《法大研究生》等共五种出版物,仅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申请审核时认定为核心期刊,不在发表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的奖励范围内。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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