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蒋震奖学金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将各有关学院2016-2017学年蒋震奖学金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2016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6蒋震奖学金申请表格》,提交申请表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2.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第四条“新生候选人”的要求,确认申请人符合参评资格;核对申请人所附材料的真实性,并从申请人中推荐相应名额的候选人上报给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汇总各院推荐的候选人,核查相关信息。
4.研究生院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信息报送香港蒋震工业慈善基金理事会。
5.香港蒋震工业慈善基金理事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选。
三、推荐人数
此次推荐,以各学院为单位,在确保各学院至少有一名参评人员基础上,按相应年级在校人数比例,确定推荐人数如下:
所属学院
| 推荐人数
|
法学院
| 4
|
民商经济法学院
| 6
|
刑事司法学院
| 4
|
国际法学院
| 2
|
比较法学研究院
| 2
|
中欧法学院
| 2
|
各学院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最多可以推荐1名。
各学院应安排好2016—2017年蒋震奖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并于11月11日前将本学院推荐候选人的材料(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研究生院。
本通知及申请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蒋震奖学金评选办法
2.蒋震奖学金申请表
3.蒋震奖学金 提名总表 - (第一年)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