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项目团队及个人: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我校经费报销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2022-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2022-2023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2022-2023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经费报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报销
各立项项目经费将划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账户。项目经费报销事宜按附件1《2022-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报销说明》执行;报销流程见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2022-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记录本》中2022-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报销流程图。
根据教育部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我校财务情况,现将报销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5日前各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应完成全部经费的报销,超过规定日期将予以收回。
项目负责人应妥善安排经费报销时间,提交符合规定的票据,集中办理报销手续,避免过于分散。
二、项目后期管理
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安排时间,自觉做好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监控,切实实现项目成效,努力成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术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