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硕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和名额分配
硕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应届(2023年6月)毕业硕士研究生。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专业组织申报,各学院申报名额由研究生院按照毕业生人数和以往学位论文质量,并考虑各专业(方向)平衡等各项因素,进行分配(见附件)。二级培养单位也应遵循此原则,在各专业分配名额。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并计划于2022-2023年春季学期提交硕士学位申请。
(二)项目选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研究内容有创新,方法得当,研究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评审原则和标准
硕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循“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选题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反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二)前期工作基础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特色鲜明;
(三)研究思路和技术具有可行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明显创新,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四)申报材料论证充分,推理严密,逻辑性强,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流畅;
(五)有望评为校级优秀硕士论文的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四、申报流程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并将拟立项资助的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
项目申报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人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报书》。申请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3月3日15: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系统申报结束后,申报人须下载并打印申报书,将申报书纸质版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级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纸质版申报书签署审议结果和意见。
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在研究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的申报书进行批量处理,确定拟立项资助名单,并生成《XX学院申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报书信息汇总表》。
各二级培养单位请于2023年3月24日15:00之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材料和《XX学院申报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申报书信息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学图书综合楼80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eiyangban@126.com。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8908591。
五、资助数量及资助金额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经费情况,2022-2023学年拟资助100篇左右硕士学位论文项目,每项资助人民币5000元。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将向二级培养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拨付评审和组织费用。
附件:二级培养单位硕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pdf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