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项目团队及个人: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法大发【2013】106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通知》(法大研字【2017】5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科研导向、面向现实、注重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经博士研究生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审核推荐、专家预评审、专家终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清代图赖与法律规制研究》等43个项目获准立项为2017年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见附件),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人民币8000元。
获得立项资助的同学应在项目指导教师下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规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资助经费,按期进行中期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结项。各学院和项目指导教师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全体博士研究生应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自身的创新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提高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的实效,努力成为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