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项目团队及个人:
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我校经费报销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经费报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费报销
各立项项目经费已于2015年3月划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账户。项目经费报销事宜按《201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经费报销说明》执行。根据教育部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及我校财务情况,现将报销时间安排如下:
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各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应完成全部经费的报销。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0日前将报销单据提交到各院二级财务人员处。其中,负责人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提前至今年毕业的学生)的项目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全部经费的报销,超过规定日期将予以收回。
项目负责人应妥善安排经费报销时间,提交符合规定的票据,集中办理报销手续,避免过于分散。
二、项目后期管理
各立项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安排时间,自觉做好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监控,切实实现项目成效,努力成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术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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