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8年赴香港、台湾地区交流学习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日期:2018-01-03    浏览: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经学生申报、指导教师同意、学院推荐和专家组评议等程序,我校2018年赴香港、台湾地区交流学习拟推荐人选已确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5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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