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与香港中文大学协商一致,该校法学硕士学位项目和法学博士学位项目将向我校学生开放。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法学博士学位项目(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s);
2、法学硕士学位项目(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s)。
二、学制:
1、博士学位项目:学制一般为36个月(针对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或48个月(针对无硕士学位的申请人),最长不超过84个月;
2、硕士学位项目:学制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三、入学时间:2018年9月
四、名额:若干
五、招生对象:我校在读学生
六、申请要求:
1、硕士学位项目申请人应已经获得法学学士学位(LLB)或法学硕士学位(LLM)或法学博士学位(JD);
2、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应已经获得法学硕士学位(LLM)或法学博士学位(JD);
3、GPA 3.0及以上;
4、英语水平达到雅思7.0或托福iBT95,或提供相当水平的其他英语语言证明;
七、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有意申请学生直接登陆香港中文大学网上申请页面,完成申请:
(http://www.rgc.edu.hk/hkphd)
2.网申截止日期:2018年1月31日。
3.项目咨询:可直接发送邮件至对方大学进行咨询(联系人及邮箱地址等信息可登陆香港中文大学官网查询),或发送邮件至oice@cupl.edu.cn,邮件标题注明“咨询: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硕士学位项目+咨询人姓名”。
附:项目介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