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邀请我校研究生参加2017年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活动。现将相关报名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活动信息
1.主题:“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
2.活动时间:2017年7月9日至15日;
3.相关费用
香港主辨机构负责:参观访问安排、餐费(中餐以及晚餐)、参加公务活动的市内交通费;
学生负责:往返旅费、香港住宿费(标准间,双床不含早,每晚房费HK$750.00)、早餐(约HK$50.00/人/日)、赴港通行证办理费及在港个人花销。
二、名额
5名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法学各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起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11:00
五、报名及遴选流程
1.报名人需详细填写报名表(附件1,2),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15),联系方式:58908067。并将两个表格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peiyangban@126.com。邮件主题请按如下要求命名:姓名+学院+访港交流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