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台湾、香港等地高校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6-01-05    浏览:

根据我校与台湾台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签署的交流项目协议,我校将选拔若干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赴合作高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相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学习时间:2016-2017学年;

2.费用: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情况详见附件。餐饮费、国际旅费、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名额

台湾台北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中正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高雄大学:1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义守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东海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清华大学:2硕士研究生;

台湾东吴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金门大学:2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香港中文大学:1名博士(博二派出)。

三、报名条件:见附件2。

四、报名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1月8日。

五、报名及遴选流程

1.报名人需详细填写报名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和学院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支撑材料于2016年1月8日前交至各二级培养单位研工办。各二级培养单位收齐后填写附件3的《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香港等地大学学习候选人信息一览表》,并将学生上交材料以及信息一览表(包括纸质版以及电子版)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4:00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旧1号楼315);材料电子版发至培养办电子邮箱:peiyangban@126.com

2.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面试时间以及地点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提前公布。最终录取名单由对方学校确定。

3.注意事项。

(1)推荐赴台北大学交流学习者,在台北大学交换学习期间需至少修读一门课程;

(2)交流学期中严禁因考试、求职等个人因素而提前离开交流学校。

六、联系方式

如有相关事宜咨询,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58908066

王老师   联系电话:58908067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台湾、香港交流项目申请表

2. 2016-2017学年校级赴台湾、香港交换生项目研究生层次可选派项目清单

3.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香港等地大学学习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

                                            

附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Copyright©202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