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在校研究生申报国际竞赛、国际会议经费资助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5-12-11    浏览:

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位在校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造型人才,学校设立研究生参加或组织国际竞赛和国际会议专项基金。现将今年在校研究生申报国际竞赛、国际会议经费资助工作通知补充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时在国内就读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4.国际竞赛须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参赛;国境外的国际会议应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名义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会议须以中国政法大学名义举办。

5.未接受过校内此类资助。

6.2015年在国外参加的国际会议以及国际竞赛;2015年在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参加的国际会议以及国际竞赛(须有5个国家以上的外籍人士参加)。

二、资助范围与名额

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参加的国际竞赛,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名义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在读研究生自主联系并在我校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等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签证费、专家费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

2015年资助经费与名额根据研究生申报情况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需要确定。

三、审批核准程序

1.申请2015年资助的研究生应于2015年12月14日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竞赛或国际会议资助审批表。

(2)国际竞赛、国际会议邀请函或国际会议计划方案。邀请函或方案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专业、年级,国际竞赛/国际会议名称、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竞赛(会议)费用、竞赛(会议)起止时间等内容。

(3)其它资助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2.各二级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参加国际竞赛或举办国际会议的内容和必要性等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给予资助或提出学校资助的建议。

3.各二级培养单位12月15日11:00点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审核通过的上述各项材料。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于材料收到1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资助以及资助的额度和范围。

4.研究生院将审核后确定的资助国际竞赛/国际会议和研究生名单及资助额度通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款项拨至受资助学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学生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申请国际竞赛或国际会议资助审批表》批准复印件及邀请函等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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