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台湾、香港等高校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5-01-04    浏览:

根据我校与台湾台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签署的交流项目协议,我校将选拔若干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赴合作高校进行一学期或一年的交流学习,现将相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学习时间:2015-2016学年;

2.费用: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情况详见附件。餐饮费、国际旅费、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自理。

二、名额

台湾台北大学:3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中正大学:4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高雄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义守大学:5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东海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清华大学:1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东吴大学:2名硕士研究生;

台湾金门大学:3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香港中文大学:2名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二年级及以上,法学专业。

三、报名条件:见附件2。

四、报名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1月9日上午11:00。

五、报名及遴选流程

1.报名人需详细填写报名表(附件1),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15),联系方式:58908067。报名表电子版请于2015月1日9日上午11:00前发至

peiyangban@126.com

2.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选拔、推荐并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由对方学校确定。

3.注意事项。

(1)推荐赴台北大学交流学习者,在台北大学交换学习期间需至少修读一门课程;

(2)交流学期中严禁因考试、求职等个人因素而提前离开交流学校。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台湾交流项目申请表

2. 2015-2016学年校级赴台湾、香港交换生项目研究生层次可选派项目清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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