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各专业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在读期间出国交流学习,规范研究生在国外期间的学籍和学业管理,研究生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通则》(法大发〔2013〕87号),草拟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出国修读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发布,请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在校研究生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该草案。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28日前发至:peiyangban@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出国修读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
谢谢您的参与!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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