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选拔研究生赴捷克查理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日期:2013-06-19    浏览: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我校与捷克查理大学法学院签署的交流协议,我校2013年10月可以选派2名同学赴该法学院交流学习一个学期。

一、申请条件

1.法学各专业2012级研究生;

2.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托福95及以上或雅思6.5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二、交流学习时间

为期一学期。该校法学院项目秋季学期开学为2013年10月份。

三、交流学习课程

我校交流学生可以选修该校伊拉斯谟国际项目“欧洲背景下的捷克法律制度”的学习。如果该校其他英文授课的LLM项目有空额,也可以选修这些LLM项目的课程。

四、申请截止时间

有意赴捷克查理大学法学院交流学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同学,请于6月20日上午11点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peiyangban@126.com

办公地址: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03室;联系电话:58908067。

五、注意事项

获得推荐的候选人,还需填写《Charles University in Prague Faculty of Law Application Form for LL.M. Study Programme 》并准备该表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后续对外联络事宜,请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高老师,联系电话:58908086,电子邮件:gaofeicupl@hotmail.com

六、其他信息

进一步信息可以浏览该项目相关网址,相关链接如下。

捷克查理大学法学院的网站链接:http://www.prf.cuni.cz/en/

捷克查理大学法学院LLP-Erasmus项目链接:

http://www.prf.cuni.cz/en/llp-erasmus-1404042250.html

捷克查理大学法学院其他LLM项目链接:

http://www.prf.cuni.cz/en/ll-m-programmes-1404045370.html

附件:

1.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项目申请表

2. Application Form for LL.M. Study Programme

3.伊拉斯谟国际项目“欧洲背景下的捷克法律制度”介绍(Czech legal system)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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