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为做好2021-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特将申报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供各位参考。
1、申报流程
申请人类别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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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3月1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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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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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31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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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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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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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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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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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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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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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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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
| 5月1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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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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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31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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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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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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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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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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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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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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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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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材料
| 材料清单
| 操作人
| 操作方式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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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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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在线填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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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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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受理单位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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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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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习计划(外文)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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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外导师简历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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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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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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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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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申请人
| 扫描上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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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提交
| ○:不需要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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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3、向学校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2021年度,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继续采用系统申报模式,请申请该项目的同学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在线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员登录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在线生成《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2)提交材料及时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同学请于3月31日之前、申请博士联合培养同学请于5月31日之前,在留学基金委系统完成申报工作并将所需要的所有书面(参考本通知第2点的申请材料表)及电子资料提交给培养办(研究生院旧一号楼315)及邮箱(peiyangban@126.com),届时研究生院准备学校推荐公函,并将项目候选人的全部书面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3)培养办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肖老师010-58908066、钟老师010-58908067。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