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2019年度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8]6138号)通知要求,我校2018年可推荐研究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赴该国留学。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资助方式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为10-12个月
3.选派规模:10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14,000挪威克朗/月),一次性安置费10,0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护照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申请时年龄应不超过40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获得挪威导师邀请信。
3.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挪方邀请信。
4.语言要求:申请人与挪方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对方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
三、申请程序
1.查询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了解项目相关信息。
2.研究生院组织统一选拔
(1)符合申请条件,有意赴挪威学习的博士研究生,须在4月16-30日登陆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在公派留学栏目填写申请并在4月30日24时前完成提交。申请人须在2018年5月2-3日将申请表以及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各阶段成绩单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旧1号楼315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确定推荐名单。
(2)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根据各校报名情况组织选拔,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获得项目推荐资格的同学,于2018年5月6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学校将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统一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也应向所在学院公派工作负责老师和指导教师通报其获得公派推荐资格的情况。
四、联系方式
如有相关事宜咨询,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6;王老师58908067。
五、相关要求
学生应正确处理国家公派留学与就业的关系,在国家公派留学与就业中做出慎重选择,经学校选拔推荐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
六、备注
1.获该项目推荐资格的我校学生将由学校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2.请有志到挪威留学的同学浏览相关大学网站详细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