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的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学习。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
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学位项目、硕士学位项目。
具体参见项目网站:
1、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10079
2、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10082
二、派出时间:
2018年9月。
三、选派对象:
1.博士联合培养申请人:需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2.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全日制博士一年级学生,或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并具有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申请要求: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相关要求;
2.符合外方项目要求,具体参见“项目类别”所列各项目网站。
五、申请及推荐:
1.我校研究生须在12月30-31日登陆研究生综合教务系统,在公派留学栏目填写申请并在12月31日24时前完成提交。申请人须在2018年1月3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院旧1号楼315办公室。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确定推荐名单。QQ群:532717865
2.获得推荐的学生请于2018年1月5日-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3.我校研究生院将在网申结束后,统一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合格候选人,由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后,向两所院校推荐候选人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俄方负责落实,俄方一般在7-8月份通知奖学金结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