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各位博士生: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2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PhD),于2017-2018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我校择优推荐。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3、有效的TOEFL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5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4、身心健康。
5、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于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候选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
6、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7、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二、对遴选工作的要求
1、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证、公开”的方针。
2、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3、我校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总数不超过3人。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三、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2017-2018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遴选事宜。有志参加该项目的博士生同学下载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同时准备项目相关申请材料。
各学院须于2016年6月16日16:00前将《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以及项目申请人一览表(参加附件五)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908067;办公地址:学院路校区办公楼315室。
2、学校研究生院专家组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我校申请的具体情况对各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
3、通过学校评审的被推荐人于6月20日16:00前登录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及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所有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凡未按要求准备,并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5、2016年6月30日前,学校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联合培养博士生在读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评审安排
1、2016年9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6年11月上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收到面试通知;
3、2017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4、2017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五、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要求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七、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考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三)后通过电子邮件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电子邮件:fulbright.phd@iiebeijing.org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