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更新)

日期:2014-04-02    浏览:

各位申请2014年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同学:

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工作启动以来,在学校相关处室和各学院的大力支持和各位同学的积极参与下,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目前,申请工作已进入网报的最后阶段。为切实做好今年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网”网上申请相关说明

网上申请人员限于已经通过我校公派研究生项目资格审查并取得国外院校邀请函(暂无需邀请函原件)的人员。网上申请时间从3月20日开始至4月5日。申请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自行申请。

网上申请应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网站的相关要求,详见“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及“2014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其中:

A《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需网报填写确认无误提交,待学号生成后下载表格的PDF电子版发至csc_cupl@163.com

B“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推荐信”,申请免学费学校的同学无须准备;

C涉及推迟答辩、毕业情况的应先行办理推迟答辩、毕业的手续;

D“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免学费学校无须准备)”应严格按照留基委网站说明的要求准备,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联系国外院校予以修改,并及时拿到修改后邀请函材料(无须取得原件,只需提供传真或原件的扫描件);

E“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及“国外导师简介”需要外方导师签字的,应及时联系外方导师,并拿到签字页的传真件或扫描件;

F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时,申报项目名称应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应选择“XX大学专项”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G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时,“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一栏填写“A12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国家重点学科”一栏填写“法学”(法学类学生),“985基地/平台”一栏填写“法学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法学类学生);

H“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提交后需上传相应附件,请按照相关要求将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

请尚未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申请信息的同学抓紧申报,该网将于4月5日晚24点停止申报。4月6日零点关网后,将不能再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及《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2014年3月1日—12日为各院提交材料提交时间。

请至今尚未提交学生申请材料的同学和学院,于4月9日16点前将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旧1号楼315房间),具体材料包括:

1.外方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2.外语水平证明;

3.《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三、已获得国外邀请函的同学请将邀请函电子版发至csc_cupl@163.com

未尽事宜,请将有关问题发送至我办邮箱(csc_cupl@163.com)或电话咨询58908067,我办将及时予以答复。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传真:010-58908060            Email:yyzhk@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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