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剑桥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5-02-27    浏览:

各位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现已启动申请,欢迎我校学生积极报名。现转发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英联邦、欧洲与国际基金会(Cambridge Commonwealth, European and International Trust,以下简称剑桥基金会)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该校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人/年(全国名额)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人/年(全国名额)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个月,硕博连读申请人最长可为48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开设博士课程的任何专业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剑桥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金融硕士(MFin)以外的任何专业

4.资助内容

全部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基金会平均分担,包括: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中国至英国间一次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

如博士阶段学习期限需超过3年,可另申请相当于一个学期(3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是否提供这一额外生活费补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剑桥基金会共同确定。


三、申请条件

1.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①申请人应符合《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②根据剑桥大学规定,申请时已在剑桥大学开始博士阶段学习人员,不可申请本奖学金。

2.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

①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不接受现在国外学习/工作人员的申请,不接受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3.申请人须已达到剑桥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并已获得剑桥大学正式入学通知。

4.更多信息请参见《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5


四、项目咨询:

1.留基委咨询电话:010-66093934/3936,邮箱: ouyafei1@csc.edu.cn;

2.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5890 8591,邮箱:peiyangban@126.com。



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通知原文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66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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