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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政法大学2021级研究生选课和全体在校研究生补、退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30    浏览:

为加强对2021级研究生选课的指导,提高选课效率,方便2021级研究生选课,同时做好全体在校研究生的课程补、退选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发布如下:

一、选课前的准备

选课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选课前研究生应认真学习本专业培养方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表,链接地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137/6205.htm

(一)选课链接是什么?

答:登录智慧法大,点击常用应用里的“研究生系统”,跳转到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二)用户名和密码是什么?

通过智慧法大登录,账号是学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六位, 通过智慧法大直接跳转研究生系统,无需再登录。

(三)有预选和正选之分吗?

选课就是正选。

(四)只能用电脑登录选课系统吗?

任何能联网的可移动设备都可以访问。

二、需要选什么课

(一)培养方案在哪里可以找到?

培养方案在研究生选课页面点击左侧课程学习,再点击查看培养方案。研究生也可以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对培养方案的内容有疑问向谁咨询?

请联系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或本研究所或专业负责人。

(三)选几门课有要求吗?有最高和最低学分限制吗?

目前对选课门数和最高学分都没有限制,但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

研究生在学期间修读的课程,如果没能通过考试或放弃考试的(成绩将按0分计入),系统中会真实记录成绩,成绩单上会真实记录,会降低成绩单的绩点。

(四)第一学期可以先不选课吗?

有些学位课程是直接置入研究生课表的,如果不正常进行修读,可能会影响成绩单绩点,甚至因为学位课成绩在同一学期不及格门数超过《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导致终止学习资格。

如果研究生无法在校正常参加教学活动,可以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休学。

(五)学位课和限选课是直接置入课表不用选了吗?

因学位课和限选课存在分班授课情况,如果培养方案上规定的学位课和限选课没有提前置入,还需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课。

此外,读书报告、学期论文、课题研究、社会实践等类似的其他环节的课程都是研工办老师统一进行预置,研究生不需要进行选课。

(六)什么样的课程是跨一级学科课程?

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就是修读了跨一级学科课程,研究生可以在选课页面看到课表标注的学科门类。

修读学校开设的跨学科课程也属于修读跨一级学科课程,跨学科课程列表请详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表,链接地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137/6205.htm

通过参加研究生运动会获得的学分为跨一级学科课程学分。

三、选课时间

现计划于831日下午14:0093日下午14:00组织新生线上选课。

为保证选课有序进行,本学期实行分阶段选课,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831日(周二)14:00——92日(周四)09:00

选课学生: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除外)、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法律硕士学院除外)选修除公共外语外的课程。

第二阶段:92日(周四)09:00——93日(周五)14:00

选课学生:所有博士、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法律硕士学院)选修除公共外语外的课程。

第三阶段 选修公共外语

95日(周日)09:00——16:00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除外)、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法律硕士学院除外)

95日(周日)16:00——23:00所有博士、学术型硕士(中欧法学院)、专业型硕士(MBA中心、MPA中心、法律硕士学院)

注:请研究生提前阅读关于2021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级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有关事项通知

http://wgyxy.cupl.edu.cn/info/1104/7310.htm

2021级博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有关事项通知

http://wgyxy.cupl.edu.cn/info/1104/7312.htm

第四阶段 全体在校研究生补选、退选

920日(周一)9:00——922日(周三)17:00

四、注意事项

1.2021级学术型硕士需要在毕业前修读至少2学分跨一级学科课程。

2.原则上研究生不得跨年级选课。

3.选课人数不足10人(招生规模原因除外),属于学位课程的,停止该任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二级培养单位安排其他老师授课;属于选修课的,该课程在当学期停开。

4.研究生选定课程后未履行规定手续且不参加教学活动的,按照旷课处理。凡旷课时间超过该门课程规定学时三分之一,或者未完成教师规定的平时作业要求的,不得参加课程考核。

5.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新生复查工作尚未结束,新生参加的选课等教学科研活动不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新生复查结果合格的依据。

6.部分课程安排了面授教室和直播教室同时进行授课,如面授教室的座位不足,请前往直播教室观看课程直播,具体课程如下: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班级

周次

时间

面授教室

直播教室

10001213

法理学(核心课)

法理学(核心课)1

2-13

周一下午

0401

0402

10001213

法理学(核心课)

法理学(核心课)2

2-13

周三晚上

0401

 

0402

10001214

宪法学(核心课)

宪法学(核心课)2

2-13

周五下午

0401

0402、综0422

30001011

法理学(核心课)

法理学(核心课)1

2-13

周三上午

0401

0402、综0422

10002226

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

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

2-8

周一上午

0401

0412

选课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选课常见问题详见本通知附件2

研究生在选课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以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和研究生院教学服务中心老师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研究生教学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教学楼501,办公室电话:58908076

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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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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