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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安排

日期:2015-09-13    浏览:

选课系统于2015年9月14日8:00开启,按分院系、分时段开启选课功能,详见附表。选课系统于9月28日22:00关闭,选课持续两周。

研究生选课权限开启安排表

系所号

系所名

授权时间9月14日

0100

法学院

08:00-11:00

020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1:00-14:00

0300

国际法学院

14:00-16:00

0400

刑事司法学院

16:00-18:00

0500

政管学院

18:00-20:00

0600

商学院

18:00-20:00

0700

人文学院

20:00--22:00

0800

外语学院

20:00--22:00

2100

人权研究院

20:00--22:00

23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00--22:00

2400

社会学院

20:00--22:00

2600

证据科学院

20:00--22:00

2800

国际儒学院

22:00--

2900

新闻学院

22:00--

3200

比较法学院

22:00--

   全体博士生除个别需要补修的同学需要进入选课系统选课(也可以直接到教学楼213登记选课),除英语之外,其他课程均通过后台统一预置的方式添加到选课系统中,博士生的选课权限于9月15日09:00开启。

研究生选课系统登陆地址:从研究生院的主页登陆,选择右下角的“综合教务系统”或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182.48.103.188:9080/login.do

镜像地址为:http://182.48.103.189:9080/login.do

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的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登陆以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由于教务系统硬件性能较弱,无法满足全校研究生进行同时在线选课。在未安排选课时段所属院系的同学,若登陆选课系统,在选课管理选项会提示抱歉,您尚未注册,不允许选课,对于该提示是系统设置,而并非在学校的相关注册部门未注册。是为了减轻教务系统服务器压力,尽可能的满足全校研究生的正常选课,特设置分时段选课(法硕学院、MBA、MPA不在此次选课范围),2014年9月入学的同学已经在暑假前选完课的,若想要补退选课,请在相应的时段登陆选课系统,已经选完课的就尽量不要登陆选课系统,以减轻选课系统压力,为了保证选课的顺利进行,请不要在非授权时段登陆选择系统。

选课流程:

先制定培养方案:在培养计划信息里面选择“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方案内的课程可以直接勾选方案列表右边的方框,选中后点提交即可;对于方案外课程可以参照打印版的“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及教学进度表”(以下简称:课程进度表),

制订培养计划,并不等同于本学期就选了相应的课程。培养计划中可以包含课程库中所有的课程,但每学期所开设的课程是有限的,因此制定完培养计划以后,一定要在“选课管理”选项卡中的“本学期选课”里选择相应的课程。

另外“选择全校任选课”是针对于全体研究生的公共选修课,不需要制订培养计划,直接可以选择。

选完课程以后务必点 “本学期课表查看”查询详细的课表信息,若选中了,则会在课表中显示,否则就是没有选中相应的课程。

学位专业课默认为不选不退,直接通过后台将选课数据预置到选课系统中。若分多个班级上课的学位专业课,则需要自行制订培养计划,并在本学期课程选课里选定相应课程。

港澳台、外国留学生不需要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外国留学生不需要修外语课程。外国学生的学位专业课及格分数是60分,而国内、港澳台的学生的学位专业课的及格分数是70分。

英语选课: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开学后的英语分级考试,英语分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免修免考、免修不免考、不免修不免考(即普通班的学生)。

普通班的学生选课又分法学类和非法学类(详见课程进度表P7-P9)

(1) 法学类的同学需要修读法律英语和英语课组里任意一门课;

(2) 非法学的同学需要修读英语课组里的任意两门课(不修读法律英语);

高级班的同学,按照外语学院的要求,需要修读1门外语课组里的供高级班选修的高级班的课程。

上述课程的学分均为0,在学期末经考核通过以后,按照一定的权重计入最终成绩,并记第一外国(英语),给4个学分。高级班的同学若想要放弃高级班的资格,需要向外语学院(科研楼A907)提出申请,申请通过以后,进入普通班学习。以上由外语学院保留最终解释权。

补修课免修申请:

(1) 由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即: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的考取的硕士研究生需要补修两门所学专业中的培养方案制定的补修课程。

(2) 若为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在本科阶段已经修读过类似的课程的,可以申请硕士阶段免修相应课程,详见:http://yjsy.cupl.edu.cn/graduate-education/c48/1024/

(3) 博士阶段的补修课免修必须是硕士阶段修过相应课程的,可以申请免修;若为本科阶段,则属于跨阶段的,则需要修读相应的培养方案指定的补修课程。

学位专业课的选课:

根据课程代码编订规则,课程号的倒数第3位为2的默认为学位专业课,54课时/3学分,倒数第3位6的为学位专业课对应的学位选修课,54课时/2学分;

比如: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给2014级硕士研究生开设的金融法学,相应的课程信息为:

金融法学1班

1030107204-01

1030107604-01

学位

选修

3

2

54

1-5

222

金融法学2班

1030107204-02

1030107604-02

学位

选修

3

2

54

6-9

204

金融法学3班

1030107204-03

1030107604-03

学位

选修

3

2

54

10-13

223

2015级的经济法的学生就不允许选择金融法学(包括相对应的学位专业课和学位选修课),低年级研究生不允许跨年级选择本专业高年级的学位专业课,包括学位专业课对应的学位选修课,否则一经发现直接将相应的选课数据删除。默认情况下,学位专业课的课程的选课状态设置为不选不退,学位专业课均以后台统一预置的方式直接添加到选课系统中。对于按多个班级上课的学位课,由于无法预知选课数据,这部分学位专业课只能通过学生自行选课的方式进行。

学号编订规则:

学号总共10位,年级2位(15级)-类别2位(01代表国内硕士)-院系2位(01代表法学院)-流水号4位(0001),比如:1501010001,表示15级/国内硕士/法学院/流水号为0001,读法:15-01-01-0001。

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构成:

公共课(9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分/36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分/18学时,第一外国语4学分/72学时,方法论2学分/36学时)

学位专业课(9分或12学分),专业不同,培养方案也有所区别,若为12学分,即4门学位专业课;若为9学分,则为3门学位专业课;

非学位课(一般为10学分)

(其中本专业选够3门,共6个学分)

剩余的非学位课的学分可以在本专业中继续选,也可以在非本专业中选(包括本学院外专业的或非本院的选修课或全校任选课)

其他培养环节(8学分):

(读书报告4篇/2学分、学期论文4篇/2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课题研究2学分),均通过后台统一预置的方式添加,无需选课。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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